
一、填写完整的《养犬登记表》;
二、养犬人身份证或户口登记簿等身份证明、犬只免疫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;
三、养犬人大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、犬只2R(6×8.9厘米)侧身站立照片2张;
四、饲养绝育犬只的,提交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犬只绝育证明;
五、盲人饲养导盲犬只、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的要提交残疾人和导盲、扶助犬只的相关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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